农民期待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更规范
来源:新华日报 编辑:协会 时间:2011-02-12 10:19
靠近农历年底,江苏省苏北某县蔬菜种植户陈富松从蔬菜合作社分到150元红利,这笔钱是合作社的二次分红。“因为我入股资金只有100元,所以分到的红利只有这一点。”100元股本能分到150元红利,收益相当丰厚了,那么陈富松为什么不多入点股呢?“合作社只准每个社员入两股,每股50元。”陈富松说。
记者了解到,农业合作组织社员入股“虚应故事”已经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,合作组织是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,社员入股是成立合作组织的必备前提,但是,我省一位专家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后发现,近年来,农民专业合作社股权有向经营层集中持有的趋势,出现大户、农业龙头企业“把持”合作组织的倾向。这位专家曾多次调查过的一个蔬菜专业合作社,2005-2006年间,合作社成员股权持有比较均衡,除企业法人股外,内部成员按每人1股的方式,平均持有合作社的股本金。2007年,合作社在扩大规模、增资扩股的同时,对股本金筹集方式和股权持有者结构进行了重新安排。股改后,社员平均持股格局被打破,经营管理层持股比例大幅度提高。“调整股权的本质是调整收益的分配,即使严格按合作社法执行,由于合作社内部持股结构的大幅度调整,必然会导致利润分配向有利于经营管理者的方向发展。”这位专家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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